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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陈小玲来我校访问

发布日期:2013-07-06点击:发布人:

2013年5月20日—5月22日,我校荣誉教授、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陈小玲应邀来我校访问,我校副校长宋胜菊会见了陈小玲。5月21日上午陈小玲与我校教师举行了座谈研讨会,下午为我校学生做了题为“香港妇女权益保护和调解服务”的专题讲座。

座谈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田小梅主持。宋校长首先代表我校向陈主席的来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她希望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加强与我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中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民主法治的进步做出贡献。随后,陈小玲在与我校教师的座谈交流中介绍了香港与内地间法律教育交流工作以及两地的妇女权益保护及调解服务的相关问题,并解答了我校教师的提问。座谈会在热烈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专题讲座中,陈小玲以创办香港法律教育基金的艰难过程为主线,介绍了香港回归前后25年间两地法律教育的发展进程和成果,并以社会性别的视角分析了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重要性。在讲座中,陈小玲知性优雅的风度感染了全场学生,其职业生涯中坚韧不拔的乐观精神更为同学们带来了人生的激励。

陈小玲女士现任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获得香港太平绅士荣誉勋章、铜紫荆星章等勋衔,同时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及云南大学客座教授,曾资助大量内地学者到港访学及两地学生互访。2013年5月被聘为我校荣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