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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解读新文科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5-20点击:发布人:

为推动我校法学专业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加深法学院教师对新文科改革的认识,法学院于5月17日13:30在主楼第七会议室举办了解读新文科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副教授进行“新文科与法学专业建设”专题讲座。研讨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邢红枚老师主持,学校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副院长周应江教授莅临会议并对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提出了要求。

刘教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最新修改动向,解读了法学教育内涵和新文科的维度。他认为法学类专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指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办学特色,根据最新标准制定法学类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并对国家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建议女院的法学专业对标国家标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及新文科建设方案要求,围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专业综合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一流专业建设。刘教授指出新文科建设强调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守正是首先是政治方向正确、回应中国法治实际需要、立德树人、德法结合,创新是指回应国际国内新形势,关注法学教育的前沿,在文理贯通和古今贯通中创新。讲座过程中他还为法学院教师介绍了其他高校新文科建设的经验。

讲座结束后,法学院教师与刘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主要围绕基于新文科建设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旨在解决如何切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统领作用以及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课程体系如何体现育人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法学院如何挖掘校内外资源进行创新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持续深化,满足社会需求。

通过聆听讲座和参加研讨,法学院教师对新文科的理解更加深入透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更加明确,对其他高校培养方案的特色创新有了更多了解,对法学专业开展一流专业建设和培养方案修订的方向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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